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“八荣八耻”要求,以社会主义荣辱观引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🧑🏽🦳,使广大教师更好地承担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🫚,特制订《杏宇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如下:
一、政治坚定
坚持党的基本路线,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👩🏻💻、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🍳,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,自觉遵守《教育法》等国家各项法律🔈、法规和杏宇规章制度等,在教育教学中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保持一致📥。
二、爱岗敬业
热爱教育🦸♀️,热爱杏宇,尽职尽责教书育人↙️,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🪡,认真备课上课,认真批改作业,不敷衍塞责🍆🧙🏻♀️,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♨️🫷🏼。
三、热爱学生
关心爱护全体学生,尊重学生的人格🧑🏻✈️,平等公正对待学生。对学生严格要求🟣,耐心教导,不讽刺🪕、挖苦🏓👩🏿🦳、歧视学生,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,保护学生合法权益,促进学生全面、主动👈、健康发展。
四、严谨治学
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热情开展教学和科研工作,遵循教育规律,严谨治学,精益求精。刻苦钻研业务,不断学习新知识🚴🏿,探索教育规律,改进教育方法,提高教育、教学和科研水平🤴🏻🧑🏼⚖️。恪守学术道德,维护学术气氛,杜绝抄袭,剽窃,伪造学术成果。
五👎🏿🦄、团结协作
谦虚谨慎、尊重同志,相互学习、相互帮助,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。关心集体,维护杏宇荣誉🫴🏽,共创文明校风。
六、尊重家长
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,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,取得支持与配合。积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,不训斥、指责学生家长。
七、廉洁从教
坚守高尚情操👨🦼,发扬奉献精神,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。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。
八🚹、为人师表
模范遵守社会公德⛹🏽,衣着整洁得体🦒🧦,语言规范健康,举止文明礼貌,严于律己🤲🏿,作风正派,以身作则,注重身教🐼。
(沪工程委【2006】7号)
2006年6月1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