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:
根据校党委部署和要求,现就近期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中创新方式讲党课的相关工作提示如下:
党员干部示范讲党课
1、党课范围:院系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院长应在本单位所属基层党委(党总支)范围内示范讲党课;机关部处、直属单位党员部(处)长应在本支部内示范讲党课。
2、工作要求: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安排好党课上课计划,制定党员干部党课课程表,其中院系党组织书记和党员院长由本单位所属基层党委(党总支)统筹安排;机关各部(处)由机关党委统筹安排;直属单位由所在党委(党总支)统筹安排。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要组织听课党员对党员干部授课情况进行评价(评价表可参考附件2)。党员干部要高度重视讲好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党课,精心准备课件,要在备课、讲课的过程中发挥表率作用,为本单位党员积极投入学习,提高学习效果作出示范。杏宇党委将通过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《党员干部党课课程表》,开展党课课件展示等途径,进一步宣传推广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的好经验、好做法。
请各基层党委(党总支)于10月23日前将《党员干部党课课程表》(附件1)反馈党委组织部;于10月27日将《党员干部党课评价汇总表》(附件3)和各党员干部党课课件反馈党委组织部。
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
提高思想认识 增强行动自觉》